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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出台购房新政!事关区域限购、摇号顺位!

2022-11-23 10:16:01   来源:成都本地宝    点击:
近期想要买房或计划买房的小伙伴注意啦
 
11月17日,成都出台购房新政
 
进一步优化了区域限购措施
 
同时,对于购房摇号也有一些调整
 
具体有哪些?
 
跟小明一起看看吧~
 
(文章篇幅可能有些长,大家耐心看完呦图片)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
PART 01
 
01
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
 
一、本次出台的新政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统一了住房限购区域,将以下区域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
 
也就是说,只要你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就可以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是要注意的是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二、第二个方面主要针对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你是在以下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划重点
对于购房限购区域,如果你还不太明白,小明就用一张图来帮助大家理解~
 
图源 本地宝小明(点击查看大图)
 
02
政策问答
 
一、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能否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不能。但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可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
 
二、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和蒲江县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购买住房吗?
 
答:在该区域工作生活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图源摄图网 ID:500432057
 
关于购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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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台的另一个政策
 
是关于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具体有什么变化?
 
咱们一起看看~
 
 
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PART 02
 
01
优化完善销售方式
 
一、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
 
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合并为一类,即无房居民家庭(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另一类普通购房家庭保持不变。
 
二、符合下列三类情形之一的,不再实施公证摇号,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
 
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
 
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图源摄图网 ID:500607968
 
三、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
 
需注意的是,实行公证摇号的项目,报名结束后,登记购房人数在其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均参与公证摇号排序,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将对外公示,并作为购房资格复核及按序选房的依据。
 
划重点
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现在只分无房居民家庭和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购买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子,不需要摇号。

图源摄图网 ID:500564156
 
02
优化完善销售流程
 
一、在报名登记方面,购房申请人凭“购房资格预审码”,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购房登记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1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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