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城乡建设厅
12月29日召开的
“住建安全在行动”新闻通气会上
有记者提问
刚才田文厅长讲到,下一步“住建安全在行动”还将延伸到自建房安全方面。据我了解,四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了半年多,基本完成了隐患排查,接下来要如何进行整治呢?
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刚
介绍了整治现状
从今年5月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决策部署,聚焦“百日行动”目标任务,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共排查自建房1783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89.6万栋,基本摸清了全省自建房底数和现状,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
接下来
住房城乡建设厅
将按照《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
以“住建安全在行动”为重要抓手
督促指导各地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隐患管控
加强封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严格落实撤人、停用、封房等管理措施,并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止经营,整改销号前严禁恢复使用,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二是加快分类整治
大力推进房屋安全评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落实分类处置,不搞层层加码、“一刀切”。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
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固化为长效机制。
探索完善房屋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等制度,压实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
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推动构建用地规划、建设改造、使用经营、拆除重建等全链条管理制度,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