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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四类公共建筑 须安防震减灾“黑匣子”

2017-03-17 11:30:00   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
    日前,由省地震局起草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台阵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正式发布实施,《技术要求》 明确了我省必须布设强震动监测台阵的四类公共建筑物,分别是:抗震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的水利工程建筑物,处于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特殊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8度、9度地区的高度分别超过160米、120米、80米的公共建筑,核电厂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强震动监测台阵,是为加强重大建设工程的强震动观测,按专门设施布设的多个强震动台站或监测网。目前,强震动监测在大坝、水电站和核电厂等工程领域广泛应用,但在公共建筑和特殊桥梁等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较少。“就是给重大建设工程安上‘黑匣子’,在遭遇强烈地震时,能够监测出工程结构受震动情况,为建筑物抗震设计和抗震结构研究提供基础数据。”省地震局地震监测专家赖敏说。

 根据《技术要求》,强震动监测系统由传感器、记录器、数据处理计算机、 传输线路四部分组成。“地震发生时,传感器会根据震动记录下数据,然后通过传输线路传到中心机房的数据处理计算机。” 赖敏介绍,布设强震动监测台阵规模应根据工程等级而异,一般建设工程不应少于12通道(4个观测点);重要建设工程不应少于18通道(6个观测点)。赖敏强调,观测点要布置在工程结构反应的关键和敏感部位,强震动监测仪器应通过螺栓固定在观测点上,布设室外电缆时,须穿入镀锌铁管内加以保护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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