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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实名管理!否则一律清出!

2020-05-08 09:37:50   来源:江苏省住建厅    点击:
       5月1日起,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为落实《条例》,近日江苏省住建厅下发《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1、至5月30日24时止,全省在建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数据必须实现与各设区市、县(区、市)实名制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做到实时传输。
 
2、各设区市、县(区、市)和施工企业自建平台以及实施“智慧工地”管理的实名制考勤数据、人员信息、工资代发等数据均纳入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监管范围。
 
3、未按规定时限接入省级平台数据监管范围的自建系统(或平台),将一律清理出全省实名制管理的范围。
 

加大处罚

1、自6月份起,每月上旬根据全省实名制管理平台信息数据,对未实施实名制管理、未按月及时发放工资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列单通报,并列入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企业名单。
 
2、连续3次被通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列入个人失信名单。
 
3、连续3次被列入预警企业名单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相应扣除企业信用分。
 
4、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失信企业名单,扣除相应信用分并限制市场准入,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5、建设单位未按时将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实施通报和联合惩戒。
 
6、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没有严格执行《条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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